一、关于申请资格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在职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函并附两份正高级专家推荐信;境外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不计入合作单位。
非米兰平台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申请科学基金时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本单位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度在单位的工作时间。
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含在2023年3月20日前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得以学校名义牵头和参与申请基金项目。
二、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 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含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 连续两年(2021、2022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3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4. 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青年和面上项目时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5.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主持和申请(牵头申请和参与申请)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2项(2023年以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2023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其他限项政策请认真阅读指南,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科研部。
6. 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原创探索类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承担群体项目的除外)在申请时不限项。
7. 原创探索类项目申请和评审阶段不限项,立项后纳入正常限2项要求。
8. 人才计划统筹衔接政策调整: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青;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杰青。因国家各层次人才计划互限,正在申报和承担其他人才类项目的如果有意向申请优青、杰青请直接与科研部联系确认是否有申报资格。
9.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联合限项:以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人在提交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前,应确认相关人员符合上述要求。
基金委项目类型: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
科技部项目类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三、相关网址
1. 2023年项目申请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2. 在线填报系统
https://grants.nsfc.gov.cn
3. 个人承担(主持和参与)基金项目情况查询
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
四、申请书填报方式
1. 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预算说明书和正文请下载2023年撰写模板,不要删减蓝色提纲内容),申请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主要参与人不用列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人简历信息采用和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参与人简历必须重新生成23年新版简历。
3. 包干制项目(杰青、优青和青年项目)无需编制预算,其他预算制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
4. 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申请代码2”及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代码(除重点优先资助领域等限定代码外)应选择到各学科二级4位代码(青年、面上务必选到4位数字代码)。
5. 代表性论文不标注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附件需要上传pdf全文。
6. 尚未注册基金委申报系统的人员请将个人信息(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工作邮箱)发送给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开通系统账号,请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做好人员资格审核。帐号开通后,系统会发送帐号激活邮件至本人邮箱,请收到邮件后尽快完成激活并完善信息。
五、重点注意事项
1. 每个项目均需选择“科学问题属性”,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800以内)。
2. 正文必须通过系统在线下载最新撰写模板(2023)。
3. 以我校名义申请和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单位名称务必填写单位全称“米兰平台”,外部合作单位填写对方单位标准全称。
4. 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中,研究生、博士后和访问学者阶段导师姓名务必填写(导师信息仅用于采集,不体现在简历PDF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应连续,相应职称/职务/所在单位信息应务必真实准确。工作经历中同一单位不同职级或者职称阶段应分段列出。发表的期刊论文不再要求标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但是要求必须上传已发表论文全文,务必认真核实成果的署名情况,以成果中人员的实际顺序为准。
5. 请务必留意各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提出的不予受理范围,根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申请代码选择错误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6. 每个项目可以在线提出不超过3个建议回避的专家名单(谨慎选择,请提前与科研部联系确认)。
7.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青年和面上项目时请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项目时需提交《附件6:博士后申请项目承诺函》,本文件学校留档,无需提交基金委。
8. 请高度重视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六、时间节点
1. 2023年2月27日前:通过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PDF,二级单位、科研部开始形式审查,有问题或需要完善的项目可以申请退回修改。
2. 2023年3月6日:所有类型项目系统提交最终版申请书及附件,各二级单位审核提交至学校。
3. 2023年3月16日:所有类型项目在线提交最终版申请书至基金委。
4. 请拟申报基础科学中心、杰青、优青、群体、重点、重点国际合作、联合基金、原创探索、仪器研制等重点类项目的老师于2月5日前邮件告知,以免遗漏,以便后续做好组织。
七、2023年度科学基金申报联系人
请大家认真阅读指南相关条款,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科研部联系。
李璐璐:lilulu08@ustc.edu.cn,(0551)- 63606707
沈 玮:shenkjc@ustc.edu.cn,(0551)- 63601957
科研部
2023年1月17日